法国向互联网巨头开征数字服务税 美国宣布发起调查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10日宣布,根据美国《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款对法国数字服务税发起调查。

  背景介绍:

  法国计划对互联网巨头征收“数字税”

  法国参议院日前投票通过向大型互联网企业征收数字税的法律草案。根据该草案,自2019年1月1日起,谷歌、亚马逊、脸书等30余家全球数字业务营业收入不低于7.5亿欧元,同时在法国营业收入超过2500万欧元的互联网企业将被征收相当于其在法国营业额3%的数字税。

  法国经济与财政部长勒梅尔表示,征收数字税是法国发出的一个强烈信号,即法国追求财政公平。2018年3月,欧盟委员会提议欧盟各国统一对互联网巨头按其营业额的3%征税,以打击这些企业利用欧盟税法漏洞将利润转移至低税率国家。法德英等国对此全力支持并积极游说,但遭到丹麦、芬兰、爱尔兰、瑞典等国的抵制。这些国家由于企业税率较低而吸引大量国际互联网企业向其转移利润。相关议案在欧盟财长会上被否决。

  鉴于难以推动形成欧盟共同立场,法国转而推动国内立法,并希望以此为杠杆,推动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内形成统一的法律文本。勒梅尔表示,一旦经合组织就征收数字税问题达成共识,法国将立即废除国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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