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环境和运输监察局 (ILT) 报告称,在寻找非法的胖胎自行车的过程中,目前已查获了16500 辆中国产的此类电动自行车,大部分是在鹿特丹港的行动中发现的。
行动于七月开始,涉及几家中国制造商的自行车。此外,ILT还在一家荷兰供应商的配送中心查获了1000辆中国产的胖胎自行车。但是,荷兰方面,没有公开中国制造商的名字。
这些自行车在荷兰是被禁止的,因为车主可以通过简单的代码或应用程序将自行车的速度提高到每小时 35 至 45 公里。在荷兰,规定有踏板的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只可达 25 公里。
这些违规的自行车通常已经拥有更强有力的发动机和其他技术特性,根据 ILT 的说法,这意味着这类电动自行车实际上是轻便摩托车,因此,不能在荷兰销售。
ILT还表示:“这类自行车的车架、制动器和轮胎,并没有针对这样的速度进行测试而制造,这会导致危险,发生事故和受伤的风险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