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政府于上周五宣布一项重大移民政策改革。根据新立法,任何在丹麦被判至少一年监禁的外国公民,若所涉罪行为严重暴力犯罪或强奸等重罪,将自动被驱逐出境,且不再享有以往的例外豁免。
此项改革旨在解决此前法律执行中的“漏洞”。据丹麦司法部统计,此前仅约70% 符合驱逐条件的重罪外国罪犯最终被实际遣返。未能执行的主要原因,是基于《欧洲人权公约》(ECHR)等国际公约中对个人及家庭生活权的保护条款。
对此,丹麦首相、社会民主党领袖梅特·弗雷德里克森在新闻发布会上作出了强硬表态。她声称,国际规则的初衷并非保护那些“逃离中东来到这个最好国家,却开始强奸妇女”的罪犯。
“我们认为,欧洲国家有必要坐下来协商,明确我们应优先保护本国社会,而非保护罪犯,”弗雷德里克森说。她进一步强调,现有国际法体系“绝对未曾设想”一些难民受害者最终会转变为犯罪者,而“不幸的是,这种情况已屡见不鲜”。
与此同时,丹麦政府正与英国共同呼吁改革《欧洲人权公约》,以期在欧洲层面为类似的严厉司法措施扫清障碍。除强制驱逐外,新政策还包含一系列配套措施,包括加强鼓励“自愿遣返”的激励计划,以及对离境中心的外国人实施更严格的管理规定。
政府重申其核心立场:难民在丹麦的居留本质上是临时的。此番政策组合拳标志着这个北欧福利国家在移民与司法议题上,正采取日益强硬的立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