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一名公务员因未申报私营企业兼职,最终被撤销公职任命。这起案件历经三级法院审理,最终由最高行政法院一锤定音。
Mehdi X. 自2014年6月起在塞纳-圣但尼省的邦迪市政府担任合同工,同时是一名残障雇员。2019年3月,他被聘为“公共活动服务主管助理”,并于2020年3月12日正式转正。然而,塞纳-圣但尼省长认为,Mehdi X. 在担任公职期间,同时经营私营企业,违反了公务员不得兼职的规定,因此向蒙特伊行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其转正决定。
调查发现,Mehdi X. 在获得新职位的三个月后,就成立了一家“城际公路货运公司”,但既未向主管部门申请批准,也未主动申报这一兼职行为。根据法国法律,公务员必须“全身心履行公职”,原则上禁止从事任何营利性私营活动,除非获得特别许可。此举旨在避免利益冲突,确保公务员的“职务专属性”。
司法拉锯战:
- 2022年4月,蒙特伊行政法院驳回省长请求,维持Mehdi X. 的转正决定。
- 2023年7月,巴黎行政上诉法院推翻原判,认定其兼职违规,撤销转正。
- 2025年3月21日,最高行政法院终审裁定:维持上诉法院判决,Mehdi X. 因“未经许可的职务兼任”,不得继续担任邦迪市“地方行政助理”一职。
这一判决再次明确了法国公务员制度的严格性,任何公私职务冲突都可能面临法律后果。对于Mehdi X. 而言,这场持续数年的法律斗争,最终以失去公职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