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别院”被查!否认对外营业 承诺月内“停餐饮”

新世纪花园小区多位业主投诉的“小区别墅变菜馆还涉嫌无证经营,油烟噪声扰民”一事有进展!昨天,鹿城综合执法部门检查涉事“别院”。初步查明,业主反映的油烟、噪声等问题是存在的。另据鹿城市监部门介绍,涉事租户朱某称“别院”用于家庭、公司聚餐,其承诺在月内停止“别院”里的餐饮活动。

  昨天,记者报道了新世纪花园小区内一幢挂着“别院”牌子的别墅被租户用于从事餐饮活动,业主投诉油烟、噪声污染,并质疑该“别院”涉嫌无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温都记者前晚夜探,发现有人在别墅内聚餐,这期间有人喊“服务员来个茶杯”。

  昨天上午,鹿城区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前往新世纪花园小区对业主投诉的别墅开展检查。执法人员说,将和市监部门联动,加强对该别墅的执法巡查,一旦查明存在经营性行为将予以立案查处。

  8月20日,市监部门已经接到业主的投诉。

  鹿城区市监局滨江市监所所长毛朝辉说,21日傍晚,该所组织执法人员到现场检查,发现别墅内摆放着餐饮相关设备、器具,但是当天在现场没有发现经营人员。

  执法人员随后通过物业,联系上了该别墅的租户徐某。徐某称,他原本是和朱某一起租下这幢别墅的,目前他已经不参与别墅的事情,主要是朱某在负责。

  应执法人员要求,22日,朱某到滨江市监所接受了问询。

  “朱某承认经常在别墅里烧菜,但不是对外经营,是作为家庭和公司的聚餐点使用。”执法人员说,当时明确告知朱某,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对于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由市监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对于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毛朝辉说,房东如果明知租户从事前述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市监部门可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市监部门称,在接受了执法人员的普法教育后,朱某当即表示,本月底前将停止在别墅内的餐饮活动,并将相关餐饮设施处理掉。

  市监部门称,执法人员将加强对该处别墅的抽查管理。

相关新闻

Leave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