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一华人女孩遭同学叔叔多次性侵 最终判决未定

昨日,瓦伦西亚法院审理了一起未成年性侵案件。一名华人未成年女孩被同学的叔叔José G. R.多次性侵,庭审中,检察官要求被告人判处11年有期徒刑,但被告人矢口否认自己的罪行。

据检察官了解,在2017年10月至2017年11月之间,José G. R.去未成年收容中心接他的侄女,并将与侄女住在一起的华人女孩也一起接走,José G. R.将她们带到了一家废弃水泥工厂,他以“要去找另一名孩子”为借口支开了侄女,然后在车上第一次性侵了华人女孩,并给了她一盒大麻。

几天后,他将华人女孩同侄女从未成年收容所一起接回了在Ribera Alta的家中,并在家里对华人女孩性侵至少三次。

“你叔叔强奸了我。”之后有一天,华人女孩忍不住告诉自己的同学,并向未成年收容中心的一名心理医生求助“他把我的头蒙住然后侵犯我,我只有13岁,我很害怕,但是我不知道怎么办,我不敢说,但是第二天的时候,他又来了。”收容中心负责人知道情况后,立即于2017年11月6日向国民警卫队报案,在11月10日正式对José G. R.提出诉讼。

检察官认为被告已经构成了持续性虐待罪,要求法院判处被告11年有期徒刑,并禁止被告10年内接近受害者住所500米以内,此外,还要求赔偿被告精神损失费5000欧元。

但是在听证会期间,被告对控诉罪名矢口否认,“我的女儿已经去世10年了,我只能靠捡废金属为生,但我从未碰过任何一个女孩!”他承认将受害者接出过未成年收容中心,请她喝过可乐,但是从来没有对她性侵犯。

目前,法院还在就此案进行调查,最终判决未成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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