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星期一,一名38岁中国籍男子因未申报巨额现金及洗钱罪,被法国瓦兹省法院判处六个月实刑,并处以总额超过28万欧元的罚款。这起案件源于7月22日A1高速公路沙芒收费站的一次例行海关检查,而涉案金额高达186,940欧元,其中一部分竟被藏匿在车辆的备用轮胎之中。
当日,海关人员在A1高速沙芒收费站(位于桑利附近)对司机Di C.进行例行盘问。当被问及是否携带超过1万欧元现金需申报时,他给出了否定回答。但随后,海关人员在进一步检查中发现,其车内不仅背包中装有大量现钞,备用轮胎下更另有乾坤——共计186,940欧元被搜出,人赃并获。
面对执法人员的追问,Di C.的解释显得含糊其辞。他声称这笔钱是替在意大利经营纺织工厂的父亲代收的货款,款项来自欧贝维利耶(Aubervilliers)的华人商户。然而,他同时又称此行目的是前往德国度假。对于为何不采用银行转账而选择携带巨额现金跨境,他未能给出合理解释,甚至对“收据”和“发票”等基本凭证表示陌生,这让海关对其资金合法性产生严重怀疑。
检方在庭上指出,此案已非简单的现金未申报,而是涉及法国与意大利之间的规模化税务欺诈。更关键的是,Di C.声称这是其首次进行此类运输,但其手机中的出行记录却暴露了截然相反的事实——他显然并非新手。检方强调,这笔现金既未向法国税务部门申报,亦未向意大利税务部门申报,其流动完全处于监管盲区。
法院最终认定其罪名成立,判决逻辑清晰且严厉:六个月实刑,立即收监;因未申报现金,处以93,470欧元海关罚款;因洗钱罪,追加186,940欧元罚款。涉案的186,940欧元现金全部没收,用于抵扣部分罚款。此案无疑为那些企图通过地下通道转移资金的商家敲响了警钟——在电子支付高度发达的今天,任何缺乏合法来源证明的大额现金流动,都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